活地阿倫的魅力,一部分在他的反知識的笑謔,一方面又正在他的知識趣味裡。他一方面諷刺人家大談費里尼把口沫撥到他頸子上,另一方面又大開佛洛伊德麥魯恆馬古斯的玩笑。他時而在圈內諷刺圈外,時而在圈外諷刺圍內;他時而把嚴肅的話題滑稽化,時而把滑稽的問題嚴肅化,他的吸引力就在這大大小小的矛盾中。
活地阿倫反典型的美國中產階級反得那麼自覺而至他本人成了典型。他是死硬的紐約派,去到加州就要生病了。他的自嘲到了某一個地步看來簡直像自我美化。他的人物何嘗不是忠奸分明:代替尊福的剝頭皮的印第安人,活地阿倫的壞人是讀書太多只懂引用名人說話而對性愛缺乏興趣的女子。
那些出版家派對、精神分析、乏味的清教徒父母,都是美國電影中爛得不能再爛的題材,問題是活地阿倫故意樂此不疲,他收集垃圾,而且總可以再想到一個新的笑話。代替了傳統的夕陽秋雨,他的浪漫是捉龍蝦與捉蜘蛛(所有生物都是愛情的撮合者),而且也有一連串爛(爛熟就會壞掉了?)得不能再爛的回憶倒敘片段鏡頭。活地阿倫在垃圾那兒加一點抒情。他的電影就像他說的生活:平凡、老套、我們有一百個理由挑剔,然後我們總又嫌它太短,怎麼這樣快就散場了。
活地阿倫自嘲到某一個地步變成自我美化。他的英雄是徹底反大隻佬與反美男子的現代反英雄。他絲毫沒有侵略性,不主動,是女子駕車送他回家及邀他上去喝一杯的。他害羞、緊張、對自己嫌惡、不肯定、沒有信心。他仍然同樣是把電影變成夢境,平凡人更易伸手可及的夢境。而且他總可以用一個笑話總結處境:「我不會參加一個連我也收作會員的俱樂部。」
(七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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