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8日 星期一

致「從寫作到編輯」課程的老師和同學

各位「從寫作到編輯」課程的老師和同學:

      我因為這個星期不在香港,唯有以文字參與。之前列出的大綱是一個構想,交代課程想做的事,也建議一些配合的閱讀材料。開課以後,各位可就需要而補充閱讀材料;或者各人把自己喜歡或不 喜歡的文章帶回來討論,靈活變通,不必刻舟求劍。正因如此,大綱不妨印發,如果不用的材料也可列出作為參考,誰有興趣就自己繼續找來看;大家補充的材料和不同的意見也可列出來,那就不僅是讀教材,也可以比較開放地討論為甚麼選讀某些材料。我的原則是:選某一篇文字不是因為它是世界名著或者是永垂不朽的佳作,而是因為它適合用來討論某個問題,如果有誰能用另一篇文字來舉例,我也非常歡迎。

      但這課程主要不是閱讀,是一個寫作的課程,逐漸寫多了以後,課堂討論才是最重要的。閱讀材料用作參照與闡釋,甚至可能是反面教材,閱讀材料可以引起動機,啟發興趣,閱讀材料不是作文範本。

      這個寫作課程是有個方向的,想由我到你到他,由抒發到溝通 到反省,由表達到分析到評論,由文字媒介到其他媒介,由寫作到 編輯。由甲到乙並不表示乙比甲重要,而是甲與乙都重要,過去大 家談寫作都談一面,這個課程是想兼顧多幾個方面,想大家對運用 文字傳情達意的種種多作探討。

      若要我談談第一節改用的材料,我覺得改用的材料也很好。若用余光中的〈守夜人〉,那麼把它與瘂弦的〈剖〉並讀,更可以看出兩種用文字表現自己的方法。在藝術手法而論,〈剖〉當可與白 朗寧的戲劇性獨白、《狂人日記》、芥川的〈竹藪中〉及黑澤明的 《羅生門》一起參照來講。但在人生態度方面,〈剖〉也好似正是 跟〈守夜人〉的態度不同。余氏的創作與他論朱自清的觀點很貫徹,值得有志寫作的人細想的倒是:文中的標準是否唯一標準?是不是作者愈有自信、態度愈高調愈好?作者與讀者的關係是不是只 應該是一種表演者與仰慕者的態度?若果我們相信這一套,那麼當然朱自清不合格,沈從文、周作人、廢名,甚至寫〈中國的日夜〉 的張愛玲都不合格、更不用說金克木老先生了。但為甚麼我今日讀 這些作者,仍然感動於他們的人格,亦從文章欣賞他們的風格呢? 可見論者對人格和風格的理解,其實只選取了片面,又發揮成非常排他的標準。從朱自清文中看到作為中學教師的樸素的朱自清,有他的矛盾,有他的自省,有他的抒情。即使讀他的論文《新詩雜話》,我也見到他溫柔敦厚但亦敢對時代潮流提出婉轉的逆耳忠言 那樣的一種人格,我對他和上述一群作者是非常敬佩的。

      以為作者在文中一定要扮演烈士和浪子、情人或殉道者,這是浪漫主義的文學觀。比較現代的瘂弦早就在〈剖〉中借自嘲對他某些同代人作出含蓄的勸喻。這世界有許多角色,也需要有人做中學教師;作者也可以是觀察者、沉思者、也可以是一個平常心的平常 人。金克木的〈鳥巢禪師〉正是從一個普通人的角度去寫老和尚德玉和鳥巢禪師,才見精采,一個出場帶出另一個,彷彿一山還有一 山高。這個「我」連爬樹也不會,正好襯出對方「一伸手臂把我憑空吊上去了」的神奇。正由於這個「我」作為「中介」,讀者通過 一個比較可以認同而不大神異的人的角度,通過他的觀察、疑惑、 詢問,一步步去了解兩位大師。我們試想,若換了這個「我」一天 到晚與大師比較、回想自己的情史、覺得自己才是烈士和殉道者, 那麼這膨脹的自我也許就阻礙了無法去觀察另一個人,那就沒那麼好看了。也沒法比較踏實地去側寫知識分子的素質了。

      習作中我只看到〈我想〉一篇,我想這是個有趣的嘗試。我覺得較弱的是寫電視中出現的兩個人物以及作者的感想(六七兩段):對於沒看到電視的讀者來說,作者未能精要地把電視上的形象及自己的感受有說服力地表達出來。比方說對主任的批評,只因為某導師批評過就否定他嗎?最好是能具體寫出人物,不光是用套語概括他,不光是由旁人的貶語否定他,舉例讓我們知道這人有甚麼問題。不要人云亦云,道聽途說,不要各打五十大板。要具體、 實在、想清楚你喜歡或不喜歡甚麼。第十段的反省出現得不夠自然,好似不是從之前的段落發展出來的。反而最後第二段寫自己修改時所帶出的反省自然得多。

      這篇文章有潛質,本來最有意思的嘗試是選取一個日常(未必是詩意的,英雄主義式的)處境,具體挖下去,挖出其中的意義來。此文中我與你的關係寫得不夠,以致人情的一條線索不夠豐 富;通過「我」去寫周圍的散漫印象有可取之處,電視片段冧不夠具體生動,亦未能帶出對傳媒的反省;後者本可連起對文字的反 省,但未營造出「即時」(寫的剎那)的繽紛與「現時」(修改時) 的對比或關連。文中一些有趣的想法可以日後再發展下去。各位同 學曰後有興趣也可再試這樣的習作:即選取生活中一個曖昧、意義不清晰、不是人家習慣覺得光采或詩意的時刻去寫,嘗試挖出意義。我想到的有李國威的詩〈爭吵之後〉和〈我可以這樣〉,另外我也寫過〈修理屋背的頌詩〉,大家不知是否可以再補充一些例 子?
祝大家好!
也斯上

《從寫作到編排》附錄(2),香港藝術中心,1997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